芜湖医疗律师一 胡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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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分类

2021年3月27日  芜湖医疗律师   http://www.pdsylls.com/

 胡云霞律师,芜湖医疗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除了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外,还有以下五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1、医生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患者发生无法预料或者根本就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医生为患者处理病情时由于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

  5、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分类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 芜湖医疗律师
律师: 胡云霞 [芜湖]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6603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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