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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责任的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1年7月11日  芜湖医疗律师   http://www.pdsylls.com/

 胡云霞律师,芜湖医疗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医疗过错责任的鉴定程序

  患者到医院治疗,医者仁心,肯定都不想有医疗事故的出现,但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了,在协商不了的情况下,是需要做鉴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举证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双方来质证。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

  3、鉴定机构的选择

  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4、鉴定前的听证

  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如果认为双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遗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要的补充材料。法院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补充材料,然后经质证后的材料移交技术科,由技术科移送鉴定机构。

  6、鉴定结果的出具

  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二、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

  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这些技术包括:

  1、是否存在损害事实;

  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3、损害事实与医疗过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 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决定权在司法机关,包括两种方式。

  一是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

  二是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只要诉讼过程中需要鉴定,都可以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人,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实行个人负责制。

  三、医疗过错鉴定受理的程序

  1、查验鉴定委托方案件承办人工作证件;

  2、查验鉴定委托书;

  3、听取委托鉴定的有关情况介绍;

  4、查验鉴定委托事项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是否明确、具体;

  5、审查、核对送鉴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及来源等;

  6、商定是否需要修正鉴定委托事项;

  7、决定受理的,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告知补充后予以受理。

  采用函件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在收到函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的内容,由此可知,其程序大致有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鉴定材料的质证、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前的听证、鉴定材料的补充、鉴定结果的出具,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

医疗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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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医疗事故鉴定的标准。

;;;;;;; 一、医疗事故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二、怎样进行医疗事故认定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提交的鉴定材料必须合法、真实,并必须打印或用钢笔书写。

  以上就是收集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认定标准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各位。更多的法律资讯,尽在。

  

文章来源: 芜湖医疗律师
律师: 胡云霞 [芜湖]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6603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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