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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保险卡的使用 什么是门诊医疗保险?

2020年11月30日  芜湖医疗律师   http://www.pdsylls.com/

 胡云霞律师,芜湖医疗律师,现执业于,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个人医疗保险卡的使用

  摘要:疗卡是区别与城镇居民医保卡、城镇职工医保卡、新农村合作医疗证的,由某指定医院专门发放给百姓,且仅限于在该医院使用的,方便百姓就医的,带有一定优惠举措的医疗专用优惠卡。

  个人医疗卡的使用:

  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的费用:

  1、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

  2、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3、持医院外配处方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或者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非处方药的费用。

  相关知识:退休医保报销比例优于在职

  从4月1日起,上海将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医保支付政策作适当调整。调整后,随着参保人员年龄增长,门诊医保支付比例也将逐步提高。

  按照原办法,本市参保人员分为;老人、中人、新人;共九档,门诊医保待遇根据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医保报销比例相对;固化;。这次政策调整,参保人员到龄享受相应的门诊医保待遇,缩小待遇差距,按照疾病发生的一般规律确定门诊医保报销比例,退休人员优于在职职工,年龄大的人群优于年龄小的人群,全面拉开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最高。

什么是门诊医疗保险?

  为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扩大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正在向社会慢慢铺开。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以缓解。下面为您介绍门诊医疗保险的法律知识。

  门诊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的在职职工,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市户籍人员及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市户籍学生。

  门诊医疗保险的规定病种

  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

  参保人员就医须知

  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规定

  参保人员可凭医疗保险卡自行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参保人患急病时,可就近在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在非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由参保人员完全自付。

  门诊就医药量的规定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30日量。门诊、急诊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个人帐户中划扣,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

  门诊特定项目包括下列范围

  1.在二、三级医院急诊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2.在一级定点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者透析治疗;

  4.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施行肾移植手术后,继续在其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

  5.其他经市政府批准增设的疾病或者治疗项目。


文章来源: 芜湖医疗律师
律师: 胡云霞 [芜湖]
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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